首次超过全省规定位列国内一线
本报讯(记者黄琮通讯员林甲松)昨天下午,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布,从五一起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860元/月上调至1100元
/月,花都区等五区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上调至960元
/月。与此同时,离岗退休费和待岗生活最低保障标准也相应上调至880元/月。
规模企业多已“达标”
市人社局局长崔仁泉表示,按照省政府规定,
广州作为省一类地区,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定为1030元/月。但根据通知中有关“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标准”的精神,广州首次在省里公布标准的基础上上调最低工资,其中除花都等五市区外的其他城区最低标准上调了70元,上调幅度达6.8%,花都等五区市则比省公布的920元/月的标准上调40元,上调幅度为4.35%。
广州最低工资首次超越省里公布的标准,是否会给企业带来经营压力?根据市人社局的调查显示,2008年市内规模以上企业的最低工资水平绝大多数已经达到1100~1200元/月,即使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,七成企业职工最低月收入也在1200元以上。因此不会对企业经营造成影响。
崔仁泉表示,通过利用工资这一经济杠杆,可发挥倒逼机制作用,促使企业加快转变生产经营模式,提高产品附加值及生产经营效益。
保证低收入劳动者生活
据悉,此前多年
广州企业职工的劳动报酬增长速度远低于GDP增速,本次调整距离上次已有两年,期间职工平均工资、退休职工养老金及失业保险金均有大幅增长。崔仁泉表示,预计未来一段时间CPI也将有一定幅度增长,适当调高最低工资标准,有利于保证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到太大影响。
市人社局表示,最低工资标准的高低是外来务工者选择务工地的关键指标,
广州上调至1100元
/月后,刚好与杭州市的持平。
据悉,北京、深圳正进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,预计调整后两市最低标准会比广州高,届时广州将位列北京、上海、深圳之后,但仍位列国内一线水平。